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中医学专业
订单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12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中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培养计划获批,有志报读的考生在广东省夏季高考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
一、招生计划及定向地区
(一)招生计划
(二)定向地区
二、志愿填报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院校专业组和专业计划,原则上院校专业组之间及专业之间计划不得互调。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
三、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后尚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普通批次。
四、签订协议
1.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医学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2.若不能与定向医学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通知定向医学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23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书。
五、订单定向学生专项资金及补助
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由定点院校纳入学校有关收入统一管理(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由定点院校直接发放给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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