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各省报名与入选考生人数,西南政法大学分科类分专业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拟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 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西南政法大学将根据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不适用加分政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西南政法大学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
计划数 | 计划数合计 | ||
省份 | 文史 | 理工 | |
安徽 | 1 | 2 | 3 |
法学1名 | 法学1名 | ||
英语1名 | |||
福建 | 2 | 2 | 4 |
法学1名工商管理类1名 | 法学1名 刑事科学技术1名 | ||
甘肃 | 2 | 1 | 3 |
法学1名行政管理1名 | 法学1名 | ||
广东 | 1 | 1 | 2 |
法学1名 | 国际经济与贸易1名 | ||
广西 | 1 | 1 | 2 |
法学1名 | 政治学与行政学1名 | ||
贵州 | 2 | 1 | 3 |
法学1名金融学1名 | 刑事科学技术1名 | ||
河北 | 2 | 1 | 3 |
法学1名思想政治教育1名 | 工商管理类1名 | ||
河南 | 6 | 4 | 10 |
法学1名思想政治教育1名 行政管理1名 新闻传播学类1名 金融学1名 英语1名 | 法学1名知识产权1名工商管理类1名 政治学与行政学1名 | ||
黑龙江 | 1 | 1 | 2 |
法学1名 | 国际经济与贸易1名 | ||
湖北 | 1 | 1 | 2 |
法学1名 | 法学1名 | ||
湖南 | 3 | 1 | 4 |
法学1名 思想政治教育1名 金融学1名 | 法学1名 | ||
吉林 | 1 | 1 | 2 |
法学1名 | 法学1名 | ||
江苏 | 3 | 2 | 5 |
英语1名 法学1名 行政管理1名 | 法学1名 工商管理类1名 | ||
江西 | 2 | 1 | 3 |
法学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1名 | 法学1名 | ||
辽宁 | 1 | 1 | 2 |
法学1名 | 工商管理类1名 | ||
内蒙 | 1 | 1 | 2 |
行政管理1名 | 法学1名 | ||
宁夏 | 1 | 1 | 2 |
新闻传播学类1名 | 法学1名 | ||
山东 | 英语1名法学1名政治学与行政学1名新闻传播学类1名 工商管理类1名 | 5 | |
山西 | 1 | 1 | 2 |
法学1名 | 法学1名 | ||
陕西 | 1 | 1 | 2 |
法学1名 | 法学1名 | ||
四川 | 7 | 3 | 10 |
英语1名 法学2名思想政治教育1名工商管理类3名 | 刑事科学技术1名法学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1名 | ||
新疆 | 1 | 1 | 2 |
政治学与行政学1名 | 法学1名 | ||
云南 | 4 | 1 | 5 |
法学1名 英语1名 行政管理1名新闻传播学1名 | 法学1名 | ||
浙江 | 3 | 3 | |
法学1名新闻传播学类1名 知识产权1名 | |||
重庆 | 1 | 1 | 2 |
法学1名 | 金融学 1名 | ||
海南 | 1 | 1 | |
法学1名 | |||
青海 | 2 | 1 | 3 |
法学1名 | 行政管理1名 | ||
新闻传播学类1名 | |||
西藏 | 1 | 1 | |
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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