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河南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无统一投档规则,依据我校录取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专业。
2. 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总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择优录取。
3. 我校体育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体育类专业在河南省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4+专业成绩×0.467。
(2)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60%与文化分×40%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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