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2023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包含:院校基本信息、招生信息、录取原则、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重要招考信息,是考生了解院校情况、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悉,2023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本页面整理了2022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含招生介绍及录取原则】

》〉》以下为2023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美容美体艺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主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医药物流)、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护理、护理(儿童保健)、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护理(口腔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学(满药学)、护理(眼科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9万平方米(约合838亩);生均占地面积54.9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23.7;专任教师316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29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80.9元;图书37万册,生均图书36.3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统一分配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520414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520415

中药制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490206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医药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7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医药物流)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8

520301

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9

520410

中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0

520201

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1

520202

助产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2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3

520503

医学生物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5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中医美容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7

520508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490213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0

520416

中医康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490215

康复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20801

健康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20805

医学营养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520901

眼视光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7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8

490216

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

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0

490214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1

520201

护理(口腔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2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3

520410

中药学(满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4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数字化方向)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5

520201

护理(眼科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6

520201

护理(儿童保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7

520603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38

470105

*生物产品检验检疫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39

550111

*美容美体艺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学费(含标*新增专业)以辽宁省发改委、教育厅最终公布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为2750元/生/年;孤儿大学生根据辽宁省政策免除在校期间所有学费和宿费;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类兼招。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报考也相同,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电 话:024-89800928

网 址:http://www.lnvcm.edu.cn/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简介及招生专栏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84年。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开展医药高等职业教育,2010年从辽宁中......【点击进入: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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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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