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徐州工程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徐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徐州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3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代码、办学性质、办学地址。
学校全称:徐州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05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第四条 徐州工程学院坐落于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徐州。学校办学肇始于1959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试点高校、中国光伏工程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程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七条 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徐州工程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徐州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录取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合理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徐州工程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徐州工程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徐州工程学院按照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徐州工程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录取规则。
江苏省:在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使用生源所在省份辅助排序成绩排序,如无辅助排序成绩或辅助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则(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进档艺术、体育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艺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根据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综合分折算办法计算形成投档成绩,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河南省美术类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第二十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徐州工程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徐州工程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徐州工程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理科类专业55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工科类专业58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农林类专业25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艺术类专业68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体育类专业53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中外合作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待定(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资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奋进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一定金额的学费或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具体项目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奖助贷勤专栏“奖助工作”(http://xsc.xzit.edu.cn/1782/list.htm)。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邮政编码:221018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105200
招生传真:0516—83689775
电子信箱:zsb@xz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105365
招生监督邮箱:jwjcjb@xz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xzit.edu.cn/zhaoshe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政策发布、解释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徐州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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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