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507)。黄家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邮政编码:430065);昙华林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特1号(邮政编码:430000)。

第四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 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 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 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 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相关政策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中医学(“5+3”一体化)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最新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工处及学院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学工处及学院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征入伍新生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

咨询电话:027-68890297 027-68890299;

传真:027-68890050;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btcm.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发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来源:网络数据
首页点赞

高考相关内容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classid= order by id DESC limit 8

高考备考专题

高考最新文章

关注|赤峰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赤峰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赤峰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赤峰学院,2023招生章程,赤峰学院招生简章2023

关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招生章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2023

关注|湖北中医药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招生章程,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2023

关注|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3

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招生章程,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2023

关注|哈尔滨剑桥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哈尔滨剑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哈尔滨剑桥学院,2023招生章程,哈尔滨剑桥学院招生简章2023

关注|哈尔滨华德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哈尔滨华德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哈尔滨华德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哈尔滨华德学院,2023招生章程,哈尔滨华德学院招生简章2023

关注|湖北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湖北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湖北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湖北大学,2023招生章程,湖北大学招生简章2023

关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招生章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简章2023

关注|武汉轻工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武汉轻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内容,供考生查阅参考。

武汉轻工大学,2023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招生简章2023
新高考-2023高考信息-2023高考招生简章-关注|湖北中医药大学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他高考内容吧

网站首页网站地图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