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为10520),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分南湖和首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编430064。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华侨港澳台学生。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主要有: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第六条 学生完成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五条 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确定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提供同分排序细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下同)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2023年相关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在提前批次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公安学类在提前批次录取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仅招收有公安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省(区、市)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考生身体条件要求: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4.两耳听力正常;5.无口吃;6.无传染病。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男女比例控制要求,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男女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分别下达。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语、俄语、法语〕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志愿征集结束后若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时,学校可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拟录取结果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学校将及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2023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178、88386200

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邮箱:zsb@zuel.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zuel.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简章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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