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教育部院校代码:12354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法人代表:李菲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

第十二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就业力竞争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实际,结合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报考率,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在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2023年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分类投档

1.湖北省专本连读试点专业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2.湖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只招收本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家庭子女(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可填报乡村振兴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其他专业志愿。

3.襄阳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只招收襄阳本地户籍且与当地卫计部门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并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对应专业组,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三条2023年学校普通专科招生专业47个,分医学、教育、信息技术、自动化、汽车、农学、财经、建筑、旅游等9个类别。

2023年,学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3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精神执行。

第二十四条招生录取对象为列有招生计划各生源省份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补充如下: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但管理学各专业可以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后有空余计划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选考科目要求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教材费由学校代为订购,学生入学时预交,毕业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等)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学校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公示。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录取考生专业调整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高职单独招生考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校。技能高考学生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在报考专业大类之中调整。其它特殊类招生,只允许在当年招生专业之中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学校官网) https://zsxx.hbxytc.cn/(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xyzy3519666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0-3519666

咨询Q Q : 800866525

联系邮箱:42036675@qq.com

邮政编码:441050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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