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中所列艺术类本科分数线适用于安排在平行组(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中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
在艺术类非平行组(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中,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划定,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的普通本科历史类、物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即历史类不得低于299分、物理类不得低于290分。
艺术类专业的文化不降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