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范围
专项计划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本科提前批其他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二、征集志愿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且有相应资格或考试科目成绩的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填报不受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未获得相应资格或考试科目成绩的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无效。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个专项计划和我区精准专项计划中任何一项)的报考资格。
三、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
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
四、征集志愿设置
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其他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单志愿,即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五、征集志愿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先进行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投档,再进行本科提前批其他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档案状态处于“考生档案未投出”的考生档案可参与排序投档,档案状态处于“已投至XX院校,院校阅档中”或“已被XX院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不会被投出。
本次征集各院校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投档、录取。
六、其他
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并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及征集计划信息表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学费、性别要求、身高限制等信息)。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