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3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与复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本、预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与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与复查工作,处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科生院负责相关工作总体协调,工作组成员包括本科生院、团委、体育部、校医院、各学院、威海校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学院及威海校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由相关主管领导牵头,严格把关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与复查工作,确保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采取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新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复核复验。对新生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与报到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核查考生本人与证件照片是否一致,身份证号是否一致,高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有姓名、民族、生源地等方面的变更情况。
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深入审查,若审查发现新生本人信息确有变更,则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新生录取信息变更申请表》,在本科生院备案。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若经核查存在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因疾病、留学、创业等原因可以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学生应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经学院、本科生院相关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在本科生院备案。
保留入学资格一次为1年,最多可申请2次。
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三、入学资格复查
(一)复查内容
自新生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
1.核查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获得高考加分资格是否真实有效,由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核查。
2.核对新生学籍信息,由本科生院负责。重点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
3.对本、预科新生身份证信息、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依据材料与电子档案、录取照片和新生录取名单、纸质档案逐一核对,查验信息是否一致,由各学院(或校区)负责。
4.对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身份信息、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录取照片、纸质档案、报名提交相关材料逐一核对,查验信息是否一致,由各学院(或校区)负责。
5.对港澳台侨新生的高中毕业证书(证明)进行核验。
6.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及艺术类专业水平复测分别由体育部、校团委、建筑与艺术学院和威海校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复测结果负责。
7.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由校医院负责,重点检查新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二)复查结果处理
1.对存疑学生情况进行进一步鉴别,可根据工作需要送至司法机关进行鉴定。对确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情形的,确定其为复查不合格,报校长专题会议,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学生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经学院(或校区)、校医院、本科生院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本科生院备案。
保留入学资格一次为1年,若因身体原因复查后还需继续休养的,可以申请第2次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四、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复学程序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办理复学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申请表》并说明相关情况,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其中,因身心状况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康复诊断证明书,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还需提供退役证明。
保留入学资格新生若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其他
本办法经2023年修订,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