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7日18:00
我校完成的录取工作有:
★本科一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 国家专项计划: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高校专项计划: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艺术类: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 中外合作办学:北京、安徽、江西、山东、陕西;
★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蒙古、吉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南疆计划: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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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春雨助学金”申请通知
2023级新同学,大家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本科生顺利入学,保障其在大学报到后2至3个月的基本生活,使其尽快完成对大学新环境、新生活的适应与过渡,我校与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合作,设立南京理工大学“瑞华春雨助学金”。现将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组织实施单位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
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南京理工大学校友会
二、助学金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南京理工大学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本着重点帮扶、特困优先的原则,为2023级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每人资助2500元,名额80人,共计资助20万元。
三、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思想道德良好;
(五)2023级本科新生(不包括第二学位新生、上一年度已成功申报的预科生)。
四、助学金申请方式及评审、发放流程
(一)2023年8月5日前,拟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可通过登录“南理工人”微信小程序或关注“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获取申请链接,并按要求完成申请信息在线填报。
★微信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南理工人”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春雨助学金”轮播图片获取助学金申请链接;
★微信公众号:扫描本通知最下方二维码或微信内搜索“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众号,添加关注,在微信公众号下设功能栏内选择“与理同行”,点击“春雨助学金”获取助学金申请链接;
★申请助学金学生需在申请链接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可以有效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将作为助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上传照片要求字迹清晰、画质清楚,因上传照片模糊导致影响助学金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2023年8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全体申报学生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示资助名单。
(三)2023年8月30日前,通过送助学金到家、到校后集中发放等形式将助学金送至学生。
五、其他
(一)严禁将助学金挪作他用,且在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过程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此类行为,除追回相关款项外,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助学金接受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全程监督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助学金相关具体工作由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和南京理工大学学工工作处承担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晶,18305141925,njustedf@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