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北海校区2023年9月8日-9日、桂林校区2023年8月18日-8月19日。报到需要带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纸质档案袋、党团关系、身份证、1寸和2寸照片、户口迁移(自愿迁移)等材料,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要求为准。
一、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开学时间
北海校区: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2023年9月8日-9日(周五 、周六)。
桂林校区:
新生报到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19日
二、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报到材料
(一)北海校区:
报到要求
高考新生请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内来校报到,若准考证遗失,请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章。
请新生报到时携带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供体检时使用。
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1、党员组织关系:
(1)广西区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至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委员会;
(2)广西区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委员会,报到后由校区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2、团员组织关系:
(1)新生团员档案不归入其学籍档案,由原所属团组织单独密封后邮寄至学校或交学生本人自带,在开学报到时提交至所属学院分团委(备注:档案不允许自行拆封)。团员证“组织关系转出页”需盖原所属团组织团章。若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团员证遗失,需到原所属团组织补办。
(2)新生团员入学后,由所属学院分团委核实团员身份后再从“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在此之前,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户口迁移办理
1、新生户口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口迁移(即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未经公安户口管理部门签章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办理落户;学校为新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即落户)到学校手续,新生报到时,必须向辅导员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身份证件照片2张,同时提供新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号码。
3、北海校区户口迁移地址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需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档案手续的办理
凡自带档案的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须将档案用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生源地贷款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办公室(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用以支付部分学费及生活费。办理手续请具体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务必保管好贷款回执确认单(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入学后统一上交,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以免耽误银行放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办理
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校后统一上交,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及享受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桂林校区:
报到要求
请新生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内来校报到。若准考证遗失,请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公章。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除携带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外,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请新生报到时携带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供体检时使用。
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1.党员组织关系:广西区内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党组织名称具体写到所在学院党委;广西区外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新生报到后持纸质介绍信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转接手续。
2.团员组织关系:新生入学后,由录取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创建新的团支部,并通知新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从原就读高中转出,转入现就读学院创建的指定团支部。待系统转入成功后,上交团员证并注册盖章,完成转接(如所在地没有录入系统,新生可携带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原高中开具的介绍信到辅导员处办理转接手续)。
户口迁移办理
1.新生户籍是否迁往学校所在地请新生自主选择。
2.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电子档案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且须与高考电子档案中身份证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者,无法办理户籍转入手续;迁移证上“婚姻状况”一栏必填,不能为空;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具体到市县;落户时未满18周岁的,需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迁移证不能落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交户口迁移证(广西区外户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广西区内户口,区内学生不需要迁移证,所以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白底大头照一张。
3.户口迁移地址为: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办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2023年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办理手续详见《全国征兵网》或到当地武装部咨询办理。
档案手续办理
凡自带档案的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档案须用档案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时将档案交至所在学院新生辅导员。
生源地贷款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国家开发银行(部分省市为信用社或其他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以支付部分学费及生活费,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务必保管好回执验证码,入学后统一上交,由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以免耽误银行放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办理
1.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前了解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将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及享受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2.根据文件精神,调整完善部分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范围,确保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和烈士子女等学生享受相应的资助。符合条件的新生除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外》外,还可以提供能够说明家庭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非刻意开具的各类证明),我校将以此作为新生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佐证材料。
三、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生报到交通指南
北海校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银滩校区市内交通指南
飞机:乘坐机场大巴到城市候机楼(火车站斜对面)下车,转乘12路公交车至“桂电北海银滩校区公交站”;从机场乘坐出租车到桂电北海银滩校区,约80元左右。
火车:在火车站乘坐12路公交车至“桂电北海银滩校区公交站”;从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桂电北海银滩校区,约30元。
汽车:在南珠汽车站乘坐101路公交车至“桂电北海银滩校区公交站”;从南珠汽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桂电北海银滩校区,约25元。
自驾:由南宁—北海高速,出柳北高速经北铁互通立交至银滩大道,沿银滩大道至金海岸大道桂电北海银滩校区,大约12公里。
桂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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