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 一等0.43万元/生/年; 二等0.33万元/生/年; 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毕业年级申请,一次性补贴0.1万元/生 | 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毕业年级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疾病临时补助。在校期间,患非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住院每天50元给予因病生活补助,上限为30天;所患疾病属于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因病生活补助3000元; 2.伙食临时补助。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间因遭受突发事件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上暂时性的经济困难,给予一次性临时伙食补助1000元; 3.御寒临时补助。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择若干给予御寒补助500元/人; 4.就业临时补助。前往外省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择若干给予就业补助500元/人; 5.孤儿生活补助。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认定结果,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对象一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没有被认定但确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突发性或临时性致贫的学生,也需要出具一定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核实。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1000元; | 25%(一等5%,二等7%,三等1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新生奖学金 | 10000元/人 | 10人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4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视情况而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金额视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学院奖学金 | 按公式: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70?+学年量化累计分×30?计算结果排名。 (1)一等:1000元,按5%比例评定; (2)二等:600元,按7%比例评定; (3)三等:300元,按13%比例评定。 | 视情况而定 |
学院助学金 | 按公式:学期学习成绩总分×70?+学期量化累计分×30?计算结果排名。 (1)一等: 500元,按在籍数的5%评定。 (2)二等: 350元,按在籍数的12%评定。 (3)三等: 200元,按在籍数的18%评定。 | 视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视岗位而定 | 视情况而定 | |
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坐落于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单位、中国-匈牙利两国政府项目“中国-中东欧中医药中心”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院校之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中药鉴定专业委员会和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学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针灸学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始于1954年创建的黑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黑龙江中医学院成立;1996年5月3日更名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02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并入。
标签:黑龙江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