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1、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宁波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学年 5000 元 | |||
国家助学贷款 | 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元,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32000 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家庭的困难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中国政府奖学金 | 每年:62200元,共四年 | 1-2人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 6000 元人民币 | 上级拨付名额,约330个左右 | |
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 每年:学历生20000元,语言生6000元 | 约占全体留学生人数的5%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 | (一)个人能力提升工程 | 无限制 |
1.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在 550 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 2.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助标准为 600 元 / 人;如考分在 550 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 人; 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2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 4.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八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1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 5.取得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取得口译证书,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 人;取得其他学院或专业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较高级别的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 1000 元 / 人; 6.取得考研复试通知书,并参加复试,资助标准为 500 - 1200 元 / 人; 7.参与学校竞赛目录中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负责人按学校奖励标准的 30% 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 15% 给予资助; 8.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交流专项活动,资助标准参照宁工法〔2014〕17 号文件执行; 9.积极开展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资助 1000 - 10000 元/ 人; 10.积极就业,且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签订,资助标准为 300 元 / 人; 11.有助于学生发展的其他项目,视情况给予资助。 | ||||
新生补贴 | 新生一次性伙食补贴 500元; | |||
新生生活大礼包700元; | ||||
新生一次性交通补助根据生源地距离远近资助标准分为 200 元、500 元、800 元三档。 | ||||
勤工助学 | 按小时计酬原则,每小时 15 元。 | |||
爱心补助、温馨旅费、走访慰问 | 爱心补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2000 元,温馨旅费资助标准为 200-800 元,走访慰问1000-3000元/人 | |||
学生遭遇重大事故资助 | 单笔不超过 1 万元,基金会每年设立专项资金 10 万元(根据基金会运营状况,额度随之做相应调整),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给予资助,资助节余部分资金自动转入下一年。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名额等同于国家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名额等同于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二等1000元;三等300元; | 二等7%,三等15% | |
考研及毕业论文奖学金 | 考研一等奖:每人 2000 元考研二等奖:每人 1000 元考研鼓励奖:每人 200 元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每人 2000 元 | 考研奖不设获奖毕业论文奖比例不超过同一专业毕业生人数的 5% | ||
四、六级优秀奖 | 四级优秀奖:每人 1000 元六级优秀奖:每人 2000 元, | 不设获奖比例 | ||
新生奖学金 | 浙江省: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励30000元;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2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10000元; 3.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5000元。 新高考改革省份: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本省当年一段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一段线10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其他省份: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理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 (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10 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文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参加评审的新生必须完成报到注册。 | 浙江省: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励30000元;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2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10000元; 3.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5000元。 新高考改革省份: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本省当年一段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一段线10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其他省份: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理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 (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10 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文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 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 ||
体育优秀奖 | 每人500元 | 不设获奖比例 | ||
校内先进集体 | 文明班级 | 300元/班 | 不超过各学院班级总数的 15% | |
文明寝室 | 50元/寝室 | 不超过各学院宿舍总数的 5% | ||
校外资助 | 校外奖学金 | 宁波建设奖学金 | 每人 1000 元 | 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 30 名 |
乐歌奖学金 | 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人 10000 元; 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每人 5000 元; 3.乐歌励志奖学金:每人 2000 元; 4.乐歌特色优秀学生奖:每人 2000 元。 | 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 2 名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 4 名 3.乐歌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 15 名4.乐歌特色优秀学生奖每年评选 5 名 | ||
博闻奖学金 | 博闻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 博闻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博闻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博闻优秀团队奖每项500元; | 博闻一等奖学金3人; 博闻二等奖学金5人; 博闻三等奖学金5人; 博闻优秀团队奖1项;获奖名额可根据当期参加的学员数上下浮动20%,具体由公司与学校商议确定。 | ||
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 | 金额为每年 20 万 | 奖励名额约为 30 名 | ||
龙嘉摩托奖学金 | 龙嘉摩托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6000/人;龙嘉摩托特色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人。 | 每项名额不超过 5 名; | ||
开合奖励基金 | 奖学金:奖励额度为“奖励基金”总额的 60%,即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 1.开合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2000 元 2.开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按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第 1 名奖励 2000 元,其余 1000 元,二三年级各 30 名,共 60 名; 3.开合考研奖学金:凡分数线达到国家线的学生给予 300 元 / 人的奖励;凡被录取为研究生的,给予 1000 元 / 人的奖励(两者不兼得)。 | 1.开合新生奖学金:共 21 名;2.开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共 60 名 | ||
新桥奖助金 |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 2000 元; 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400 元 ;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 优秀新生奖学金 2-3 人 | ||
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若干人,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 人 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400 元 ;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 ||||
基金会及企业资助 | 宁波速普电子助学基金 | 金额大约 7000 元人民币 / 年/人; | 1.资助人数每年 4 名左右,具体名额由速普公司根据面试情况定; 2.每年学杂费、住宿费和保险等以当期学校收费标准为准 3.受资助期限 4 年。 | |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 特等奖,6500元/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自强成才奖,3000元/人。 | 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评审 | ||
崇本基金助困专项 | 每名受助者每年(次)资助金额不超过 1 万元 / 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40 万元。 | 实际人数视当年学生申报的实际情况而定 | ||
崇本基金创新创业专项 | 每年列出 20 万元用于资助 5-10 个创新创业项目、15 万元用于资助 2-5 个学科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 3 万元;5 万用于资助 30 项学生科研项目;实际项目数视当年投资收益及推荐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每年列出 20 万元用于奖励在学生创新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由学校主管部门向管委会另行申报。 | |||
崇本基金新苗奖 | 崇本新苗奖: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 崇本新苗奖: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 人,二等100人。根据学院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人数情况,由崇本助创基金管理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学院。 | ||
王伟明助创资金 | 1.学生科研计划:每年选择 30-50 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 1000-2000 元,每年支出 5 万元。经费用于科研立项,主要包括: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2.大学生科技竞赛:每年资助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 2-5 项,每年总的经费支出额度为 15 万元。经费用于赛事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报名费、专家指导费等 3.学生创新奖励:每年奖励创新活动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 100-200 人,额度 1000-2000 元/ 人。每年总经费额度为 20 万元。 | 1.学生科研计划:每年选择 30-50 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 ||
2.大学生科技竞赛:每年资助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 2-5 项3.学生创新奖励:每年奖励创新活动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 100-200 人, | ||||
王伟明新苗奖 | 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 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人,二等100人。根据学院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人数情况,由王伟明助创资金管理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学院 | ||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 | 受助生首年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名,第二学年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 肯德基曙光基金划拨 | ||
学生资助 | ||||
“同心 思源(易通)”助创基金 | 人民币100万元设立,计划时效 10 年,每年资助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学校评审 | ||
王宽诚幸福特困生助学基金 | 每年每人 8000 元人民币; | 每人受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 ||
2、宁波工程学院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Ningb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宁工”,浙江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实施高校之一,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入选高校,教育部首批CDIO试点高校,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其前身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3年,1984年被原国家教委列为全国四所中德合作高专之一;2001年与宁波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筹)合并,仍称宁波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实现了专科向本科的实质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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