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当年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当年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根据当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根据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 | 无限制 |
经济困难 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新生入学补助用于新生缓解入学期间因购置生活用品、入学交通费用等而产生的临时困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每生1000元以内的补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四等100元。 | 1. 一等奖学金在班级人数4%; 2. 二等奖学金在班级人数8%; 3. 三等奖学金在班级人数8%; 4. 四等奖学金无限制。 | |
特长奖 | (一)A特等奖10000元,A一等奖6000元,A二等奖4000元,A三等奖2000元,A优胜奖1000元; (二)B特等奖800元,B一等奖600元,B二等奖400元,B三等奖200元,B鼓励奖100元 | 无限制 | ||
五四表彰奖项 | (一)“先进基层团委”,奖金1000元; (二)“红旗团支部”,奖金2000元; (三)“先进团支部”,奖金1000元; (四)“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会”,奖金500元; (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奖金100元。 | 1.先进基层团委∶分团委总数的 15%; 2.红旗团支部∶ 支部数的 5%; 3.先进团支部∶支部数的 15%; 4.优秀学生会∶学生会总数的 15%; 5.优秀学生社团∶社团数的 15%; 6.优秀团干∶ 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1人推荐上报二级学院分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 80%推荐上报校团委。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按编制团干数的 50%推选; 7.优秀团员∶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 2 人推荐上报二级学院分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 80%推荐上报校团委;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学工通讯》编辑部、各学生社团等学生团体由校团委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斟定。 8.优秀青年志愿者∶ 注册青年志愿者数的5%。 | ||
国(境)外学习交流学生专项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每生不超过5万元(赴欧洲、美洲和澳洲项目)或不超过2万元(赴韩国、日本、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项目) 优秀奖学金:每生不超过1万元(赴欧洲、美洲和澳洲项目)或不超过0.5万元(赴韩国、日本、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项目) | 1.获得特等奖学金的学生每年不超过5名,其中赴欧洲、美洲和澳洲项目学生每年不超过2名,赴韩国、日本、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项目的学生每年不超过3名。 2.获得优秀奖学金的学生每年不超过50名,其中赴欧洲、美洲和澳洲项目学生每年不超过10名,赴韩国、日本、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项目的学生不超过40名。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一)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按照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个人参加省级项目奖励1000-2500元,团队参加省级项目奖励2000-5000元,个人参加国家级项目奖励3000-10000元、团队参加国家级项目奖励6000-15000元。 (二)参加其他由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奖励经费按第(一)项省级标准的60%执行。 | 1.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奖励人数不作限制。 2.参加其他由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各二级学院每年遴选不超过3个赛项申报奖励。 | ||
优秀毕业生 | 每生3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5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20元 | 约6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分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学费的100%和50%两个等级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一)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1.获攀登计划立项2000~3000元/项目; 获“大创计划”立项5000元/项目; 2.入驻学校孵化基地开展项目孵化3000~10000元/项目; (二)创新创业奖学金: 1.优秀创业团队10000元/项目, 2.优秀创业个人5000元/人 | 优秀创业团队每年度2个,优秀创业个人每年度10个,其它无限制。 | |
助学借款 | 本学年该缴纳的学费、住宿费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 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
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冶金工业部于1957年创办的广东省冶金工业学校,1984年9月21日划转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更名为广州有色金属工业学校,1999年3月31日划归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1999年10月7日与民办南华工商学院合并办学,2002年5月1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标签: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