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奖励7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11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每年约84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各高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4-6%,专项用于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 |||
本科学生奖学金 |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7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3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3.积极进取奖学金200元/人·年。 | 3.积极进取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 | |||
4.专业奖学金800元/人·年。 | 4.专业奖学金按地质工程专业学生数的20%进行评选。 | |||
5.毕业学年本科学生只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 5.毕业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3%进行评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进行评选;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5%进行评选。 |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 | 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 | ||
特等奖奖励5000元; | 特等奖,1人; | |||
一等奖奖励3000元; | 一等奖,5人; | |||
二等奖奖励2000元; | 二等奖,10人; | |||
三等奖奖励1000元。 | 三等奖,20人。 | |||
孟瑞鹏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1.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病,或因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 地震、台风、海啸、干旱、洪涝等)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基本生活 受到较大影响者,资助 1000—2000 元; | 无限制 | ||
2.个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临时性经济困难者,资助 500—1000 元; | ||||
3.寒暑假返乡路费不足者资助 200-500 元; 其他需要给予资助的经认定后酌情发放。 | ||||
勤工助学 | 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根据岗位性质及上岗时间,给予每月每岗240元-480元不等的酬金。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学年约520人 | ||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简称“华水”,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是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金砖国家大学联盟成员,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硕士研究生单独招考资格、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水利部水务培训中心、水利部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设在学校。
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整建制由水利部划转河南省管理,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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