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小萌新们
大学生活即将开启啦
为了大家顺利入学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详细的新生报到指南
请你查收!
|1.新生入学须知
2023 级新生:
欢迎来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将与你共奏人生中最精彩的乐章。现将你在入学报到时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准备。
01
下载“钉钉”APP并完成新生入学任务
9 月 4 日开始,请各位新生使用高考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钉钉(若该手机号已注册钉钉可直接登录),钉钉 APP 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成功登录钉钉后,会收到邀请加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选择同意并加入,然后到工作台切换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找到“常用功能”栏下的“新生服务”,来校报到前按顺序完成:身份验证 - 学工系统注册 - 来校方式 - 信息采集 - 缴费模式 - 生活用品预定 - 是否走读意愿调查等任务。所有任务完成后自动生成“报到二维码”,来校报到当天凭“报到二维码”到班主任处报到。
02
报到注册
1. 新生报到注册时间:2023年9月 11 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报到前,可以向学校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不超过一年(应征入伍等情形按上级政策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 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 报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 299 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铁站乘 39 路可抵达),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4. 报到时需随带:①《录取通知书》;②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③本人最近证 件照一寸照片 10 张(蓝底);④个人纸质档案(密封完好)。
03
户籍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其户口迁入学校,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若办理户口迁移的,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乡镇为当地派出所、城市为当地办证中 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入学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所在学院集中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04
费用缴纳
1. 收费明细(附后表)
2. 缴费方法
(1)学费、代管费、住宿费支付宝 APP 扫“湖职院学杂费缴费二维 码”——录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新生在“学号”一栏录入身份证号), 点击“查询”——核对应缴金额(若不住校,住宿费金额一栏可选填 0 元), 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跳转至“公共支付”界面,输入手机号,点 击“下一步”——确认支付详单信息,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支付完成后,学生可以依据来自“浙江公共支付平台”发送至手机的 短信链接自行查看下载学杂费电子票据: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浙江省资金往 来结算票据(电子)。
(2)空调服务费
住校学生缴纳空调服务费的具体时间和缴费方式等新生入住寝室后另行通知,收费标准见收费明细。
3. 为了你更方便顺利的报到注册,请各位同学于 2023 年 10 月 5 日以前扫码缴清首年学费、代管费、住宿费。
05
学生资助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资助项目请参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对象认定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 对象认定申请表》,对所填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必要的辅助说明材料。学生开 学报到后将申请表及辅助说明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学院。该认定表格也可以从学校学生处网站(http://xsc.huvtc.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06
入学安全提示
1. 安全事项:详见《新生入学安全注意事项》。
07
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1. 对象:已被我校录取,当年应征入伍的新生 ( 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 )。
2. 保留期限:从入伍起至退役后 2 年。
3. 申请所需材料:
①《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需地方人武 部签字盖章(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报名时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学历证 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
②《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 申请时限:于当年 9 月 30 日前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手续,并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 退伍入学:入伍高校新生退伍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 2 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 , 持《保 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学校《录取通知书》, 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08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以保障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为目的,由政府补助为主、个人适当出资的非营利性社会保险,能较好的缓解长期患病或突患重大疾病学 生的家庭经济负担。湖州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力度大,参保后就医结算 便捷。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在湖高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湖 州市吴兴区医保局发布了《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请学生和家长仔细阅 读《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并填写《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回执》,学生开学报到后将回执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政策解读和回执材料也可以从学校学生 处网站(http://xsc.huvtc.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09
银行卡办理
新生到校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银行卡,主要用于奖助学金、退费以及各类补贴的发放。
10、相关咨询电话和新生QQ群
1. 业务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0572-2363678、2363000(传真)
教务处(学籍管理):0572-2363626
学生处(学生资助):0572-2364375
人武部(新生入伍):0572-2364375
计财处(学费、代管费、住宿费):0572-2363628
保卫处(户籍管理):0572-2363110
后勤(空调服务费):0572-2365376
2. 学校将于 8 月 15 日公布二级学院新生 QQ 群,新生可登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huvtc.edu.cn) 查阅。
11、温馨提醒
请认准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二级学院新生报到工作官方 QQ 群,除此之外,学校并无其他的新生群、微信群、贴吧之类的咨询服务。非官 方群存在网络诈骗、恶意推销等风险,请务必提高警惕!
开学之际,交通拥挤,望在来校途中注意安全,祝平安到达!
12、收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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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校构建政府、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涵盖奖助贷补减勤等多种途径的学生资助体系。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政府层面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 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 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3.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4. 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两档,分别为每生每年 4500 元和 2700 元。每年以 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发放名额。
5.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学习期 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 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6.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 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 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 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 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 不超过 12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7.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自 2019 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 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3300 元。
8. 浙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实 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 2022 年起,新增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具体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资 助政策,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二、社会层面
1. 湖州市侨资企业商会奖学金。下设侨资企业商会勤学奖学金和侨资企业商会励志奖学金两项。具体评选要求和评选名额以下发的通知为准。
2. 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在册在读的品学兼优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具体评选要求和评选名额以下发的通知为准。
3. 爱心妈妈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学校在册在读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 湖州市慈善总会救助金。用于资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 名额和资助金额以下发的通知为准。
5. 校缘公益助学金。资助相关学院大二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民建助你上大学助学金。资助大二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校层面
1. 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国家、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优秀在校注册学生。
一等奖学金为在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 3%,奖励标准为 2000 元;二等奖学金为 在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 5%,奖励标准为 1000 元;三等奖学金为在校注册二年 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 8%,奖励标准为 600 元。
2. 勤工助学。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 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具体申请条件、名额人数以及 报酬以当年学校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
3. 学生医药补助。本着大病重病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在个人申请的 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病情严重程度及个人的医疗实际花费来确定补助金额 和补助人数。
4.“新春送温暖”慰问。补助学校认定并在学校学生资助对象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 济特别困难学生。每年根据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确定补助人数及补助金额。
5. 学生技能竞赛奖励。奖励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挑战杯、职业 生涯规划大赛、“互联网 +”大赛和文体类竞赛等并获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集体。奖励获 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 1+X 职业技能高级证 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6. 创业奖励。每年对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在籍应届毕业生进行创业奖励。
7.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交通补助。每年对已经就业签约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按 照签约时间分两个批次进行求职交通补助。
8.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 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 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四、备注
1.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2. 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需要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 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 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3.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docx
4.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各位家长、同学:
你们好!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在湖高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现将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 年度吴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成年人每人每年 630 元(含长期护理保险 30 元),未成年人(200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人员)每人每年 530 元(含长期 护理保险 30 元);在湖就读大学生每人每年 100 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 1270 元(含长期 护理保险 60 元)。(2024 年度筹资标准以市级文件为准。)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分别是什么时候?
大学生参保缴费期为 10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待遇享受期为次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 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享受医疗待遇。
(一)门诊医疗统筹待遇
1、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 55%;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 零差率的报销 30%;在市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30%;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外)门诊报销 20%;在市域 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不含药店购药),按市域内三级医院标准报销 20%;市域外非定点医 疗机构,先由个人自理 5% 后再按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医保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最 高报销额为 1200 元。
2、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针灸推 拿等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基金支付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上浮 20%。
(二)住院统筹待遇
1、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3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 限额部分报销 85%;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的,起付标准为 600 元,6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 75%。
2、在市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 600 元,6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 75%。
3、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外)住院起付标准为 1000 元,10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 60%。
4、在市域外,按规定备案后转至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市域内三级医疗 机构标准报销;按规定备案后转至市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自理 5% 后再按 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至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 先由个人自理 15% 后再按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至市域 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先由个人自理 20% 后再按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5、同一医保年度内,住院设一次起付标准;转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按转入 医疗机构级别对应标准执行。
6、医保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8 倍(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
7、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含妊娠并发症),未享受 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的可享受定额补助 1000 元,列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 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 儿童尿道下裂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其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 费用,基金支付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
(四)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
将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重症瘫痪、重症精神类疾病、再生障碍 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乙型肝炎抗 病毒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纳入特殊病种管理,其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 定支付范围的针对性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待遇予以支付。
(五)慢性病病种门诊统筹待遇
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2 种疾病纳入慢性病病种门诊管理范围,其在医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报销额度在原有额度 基础上增加 1100 元。
(六)大病保险待遇
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 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2 万元,2 万元以 上部分报销比例为 70%。医疗救助对象(含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 万元,1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 80%。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为 45万元,医疗救助对象不设最高支付额。
五、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人员在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与医疗机构结算;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2、参保人员在未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 垫付,再凭本人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相 关材料,到区医保服务窗口结报。
3、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备案;
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
家长们,同学们,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是政府主办的, 以保障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为目的,由政府补助为主、个人适当出资的非营利性社会保险, 能较好的缓解长期患病或突患重大疾病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湖州市大学生医保财政补贴力 度大,参保后就医结算便捷,为了孩子自己,更为了家庭多一份保障,请踊跃参保!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如需办理吴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勿重复参加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
湖州市吴兴区医疗保障局
二 O 二三年六月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回执.docx
5. 2023 级新生住宿相关说明
一、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学校实行集体住宿制,按浙江省标准化学生公寓配置,内部环境舒适、设施完善。寝室内设有独立卫生间(提供热水淋浴服务)、独立内置阳台、空调和衣柜等。寝室内还配有功 能齐全的新型多功能家具,提供计算机网络接口,确保每位同学有足够的、独立的学习和贮 物空间。公寓生活区设有学生活动室、超市、自助洗衣机、开水机(直饮机)等,配套设施齐全。
二、学生住宿信息反馈及联系方式
1. 关于是否住宿,开学前你所属的二级学院将以电话形式与各位新生确认,请保持高考报名时登记的电话畅通。
2. 住 宿 事 宜 联 系 电 话:0572-2364288(8 月 31 日 至 9 月 11 日 的 工 作 日 8:30—16:30)。
3. 住 宿 费 收 缴 咨 询 电 话:0572-2363628(8 月 31 日 至 9 月 11 日 的 工 作 日 8:30—16:30)。
4. 其他相关费用收缴的咨询电话:0572-2363388(周一至周五 8:30—16:30)。
三、其他
1. 所有非湖州中心城区新生一律要求在校内住宿。
2. 家住湖州中心城区的新生可选择走读,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属二级学院办理通校走读手续。
3. 特殊情况请在报到前在所在学院新生群中向辅导员老师单独咨询。
4. 请自带寝具等生活用品。报到当天校内也有卧具包销售点,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选购。
6. 新生入学安全注意事项
各位新同学:
欢迎你加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家庭!学校是浙江省 4A 级平安校园,为共同维护校园 安全稳定,保障你财物生命安全,特就以下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 注意交通安全,务必选择乘坐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来校报到,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保管好个人财物。
2. 开学季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学费、 代管费、住宿费等学杂费请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相关要求缴纳,除此之外,学校不会以 其他方式收取任何费用,遇到要求汇款、转账、缴费的,及时拨打湖州市防诈热线 0572-2250000。
3. 特别提醒:任何形式的上门(寝室)推销、售卖、收取现金等行为均不要相信,谨防受骗。
4. 学生公寓楼下设有生活便利店,可放心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生活用品等物资也可至 附近超市(浙北超市米兰店等)购买,切勿从个人或非正规渠道购买,谨防黑心棉等质量问 题。办理网络、电话卡等业务请到相应正规门店办理。
5. 请你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前,扫码(左侧)关注“吴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警 民互动”板块中的“高校学生安全测试”专栏,填写个人信息进行安全能力测试,接受安全 教育 , 报到时将统计作答情况。(该专栏将在 8 月底上线)
6. 请扫码(右侧)关注“平安湖职”微信公众号,涉及安全教育工作的事宜将在公众号中及时推送。
7. 有安全问题及时报案,校园 110 报警电话:0572-2364110;辖区龙泉派出所24小时报警电话 0572-2380110。
8. 入学前每位新生需完成相关的安全知识学习,届时请大家务必及时登入学习平台并按时完成,具体以学校保卫处通知为准。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
防诈拒骗,人人参与!
7. 普通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来源: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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