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文件,供大家参考。
承认统考|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更三高考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文件整理汇总了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情如下:
2023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及以上。
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音乐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二)舞蹈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舞蹈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美术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四)编导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为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名次、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我校今年艺术类计划招生700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文科类(“3+1+2”模式省份为历史类)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或不分科目类)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音乐类
专业名称 | 浙 江 | 河 北 | 江 苏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重 庆 | 新 疆 | 合 计 |
音乐学(师范) | 90 | 5 | 5 | | 5 | | 4 | 4 | 7 | | | | 120 |
音乐学(中外合作 办学)(师范) | 40 | | 4 | 6 | 4 | 6 | | | 6 | 6 | 5 | 3 | 80 |
(二)舞蹈类
专业名称 | 浙 江 | 河 北 | 福 建 | 江 西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合 计 |
舞蹈学(师范) | 7 | 5 | 3 | 7 | 4 | 3 | 8 | 3 | 40 |
(三)美术类
专业名称 | 浙 江 | 河 北 | 江 苏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南 | 广 东 | 宁 夏 | 合 计 |
---|---|---|---|---|---|---|---|---|---|---|---|---|
动画 | 25 | | 5 | 5 | | 5 | 8 | 5 | 7 | | | 60 |
美术学(师范) | 70 | 4 | 4 | 4 | | 3 | 3 | 4 | 4 | | 4 | 100 |
设计学类(含视觉 传达设计、环境 设计、产品设计) | 36 | 10 | 10 | 11 | 3 | 11 | 13 | 13 | 10 | 3 | | 120 |
数字媒体艺术 | 20 | 4 | 6 | 6 | 2 | 4 | 6 | 5 | 7 | | | 60 |
艺术与科技 | 14 | 4 | 4 | 3 | | 4 | 4 | | 5 | 2 | | 40 |
(四)编导类
专业名称 | 浙 江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南 | 广 东 | 重 庆 | 四 川 | 合 计 |
戏剧影视文学 | 31 | 5 | 9 | 5 | 7 | 5 | 8 | 10 | 8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简章详情: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建议收藏: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报考信息汇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安排|录取分数】
浙江师范大学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点击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