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综合奖学金
奖学金类别、比例和金额:
获奖人数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以内,其等级金额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综合奖学金的比例及金额可根据学生缴费标准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
参评对象及参评资格
参加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年级不参评)。
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三)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四)在参评奖学金过程中有各种舞弊行为者;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一)学生休学期间;
(二)学生试读期间;
(三)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四)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由新乡医学院和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办。
学校创建于2003年;2009年2月,新乡医学院与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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