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学院2023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张家口学院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58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
平门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
明湖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景观大道北侧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面向全河北省范围招生,层次均为本科,招收专业有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1)、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舞蹈教育(专业代码130207)、体育教育(专业代码040201)、冰雪运动(专业代码040209T),招生计划具体数量以河北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计划为准,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三章 考试要求
第四条 所有报考考生均须按艺术类、体育类参加高考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招收专业中,美术学、环境设计招考类型为美术统考,音乐学招考类型为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表演招考类型为舞蹈统考,体育教育、冰雪运动招考类型为体育统考。
第五条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类专业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体育类专业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七条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
第八条 在已投档范围内,按河北省投档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复查,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本科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待河北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批复后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指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招生简章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和“张家口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jku.edu.cn)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张家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张家口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13-8161803 8161730
邮政编码:075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ku.edu.cn
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学院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