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专业课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主科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