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告》文件可知: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可在各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2024年起南京艺术学院九个专业可组织校考
通知原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履行规定程序,自2024年起,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可在各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通知截图:
点击查看文章详情: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告
2024年艺术类校考有哪些变化?
严控校考范围和规模当前,由于省级统考覆盖范围有限,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和校考规模依然偏大。目前,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还有300多所,参加校考的考生人数约160万人次,给考生备考、应考造成了较重的负担,同时,考试招生的公平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规范高校校考作出了相关规定,将严控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从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此外,将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组织校考高校,要求严格考评人员遴选管理,严格执行校外评委制度、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同时,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组织关和评分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