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学院始建于1991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被批准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有37个本科专业和29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391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证书内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艺术学院招生,招收专业有: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招考类别 (不分科目组合)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层次 | 考试类型 | 备注 |
美术设计学类 | 公共艺术 | 130506 | 本科 | 省统考(联考)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本科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本科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专科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本科 | 省统考(联考、 校际联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0309 | 本科 | 省统考(联考、 校际联考) | |
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130204 | 本科 | 省统考(联考) | |
舞蹈表演 | 550202 | 专科 | |||
舞蹈编导 | 130206 | 本科 | |||
舞蹈表演 | 130204 | 本科 | 统考未涉及的校考 | 体育舞蹈 |
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考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报考我校统考未涉及的校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的专业校考测试。
四、录取规则:
(1)统考录取原则:我校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校考录取原则:对于我校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我校只在河北省内招生,考生需要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在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校考详细考试科目及要求请见“河北科技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3)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优惠加分政策。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
邮编:063200
电话:0315-8810555、8810777、8810656(传真)
邮箱:kejizhaoban@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bkj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