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音乐学专业隶属文法学院,于2002年设立,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专业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德国维尔茨堡音乐学院、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中外知名专业院校,专业精湛、结构合理。学校拥有以音乐系师生为主体组建的双管编制交响乐团,并建有室内乐团、合唱团和民族舞团,定期与众多国内外著名艺术团进行交流,为学生发展提供了优良平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音乐相关行业从事教育教学、舞台表演的高级音乐人才。
真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面向山东、安徽、新疆共招收40人,具体情况如下(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方向/招生省份 | 山东 | 安徽 | 新疆 |
长笛、单簧管 | 2 | - | - |
长号、双簧管、圆号 | 4 | - | - |
大提琴 | 2 | - | - |
小号 | 2 | - | - |
小提琴 | 8 | - | - |
中提琴 | 2 | - | - |
钢琴、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 | 2 | 2 |
钢琴 | 5 | - | - |
古筝 | 2 | - | -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9 | - | - |
注:
1.根据生源情况,各方向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
2.2023年我校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的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选考科目。
三、报考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满足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艺术类考生。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同时,考生参加统考的专业测试主项(山东省生源即统考专业技能1项目)应当与我校招生方向一致。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其高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学专业对应招生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对于专业成绩、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分方向招生计划,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生源专业成绩按照我校“统考专业成绩使用办法”计算)。
我校山东省生源“统考专业成绩使用办法”: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1×85%)×3,满分为300分。
2.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含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成绩、高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招生章程》高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照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统一结算,音乐学专业年均学费约为10000元。
六、其他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选拔及录取工作的合规性,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2.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与本次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有违规或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532-86983086;音乐系:0532-86983256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邮编:266580)
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pc.edu.cn
E-mail: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