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二、院校国标码
13029
三、校址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学生就业时,根据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会对形象、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和生理条件有所要求,建议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生理条件,对照专业特点及就业去向等谨慎报考。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本科: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机器人技术等专业26000元/学年;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智能建造工程、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软件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等专业27000元/学年;建筑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民航运输服务与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虚拟现实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28000元/学年;产品设计专业30000元/学年。
专科:空中乘务、药品生产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及艺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社会体育专业15000元/学年;其它专业1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500元/生/学年;4人间:老宿舍楼2000元/生/学年(共用卫生间)、2200元/生/学年(单独卫生间),新宿舍楼2500 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98666983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http://www.zjgsdx.edu.cn
电话:057986668888/86660808
传真:057986668858
十七、其他须知
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具体条件及程序参见学校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