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执行。
4.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至2024年9月1日前,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者除外)学业水平需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满足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学业要求(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备注”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这5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除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3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考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前置专业一般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相关。
5.报考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3届及之前毕业生),且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6.报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建议从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报考我校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并出具证明。
3.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
4.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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