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学制 | 招生省份与招生人数 | ||||||
浙江 | 安徽 | 山东 | 江苏 | 湖南 | 河北 | 合计 | ||
设计学类 | 四年 | 130 | 16 | 16 | 16 | 16 | 16 | 210 |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设计学类按类招生,含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0350元/人·年
录取规则
学院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该专业类别当批次投档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浙江省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
其他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