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学制 | 科类 | 合计 | 辽宁 | 学费(元/年) |
产品设计 | 四年 | 艺术文 | 60 | 60 | 10000 |
产品设计 | 四年 | 艺术理 | 27 | 27 | 10000 |
动画 | 四年 | 艺术文 | 22 | 22 | 10000 |
动画 | 四年 | 艺术理 | 14 | 14 | 10000 |
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及“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动画、产品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