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专业 | 江西 | 湖南 | 贵州 |
音乐学 | 2 | 2 | 36 |
环境设计 | 2 | 58 | |
舞蹈学 | 2 | 2 | 56 |
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 | 10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