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河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科 | 74 |
河南 | 公共艺术 | 文科 | 45 |
河南 | 音乐学 | 文科 | 55 |
河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理科 | 8 |
河南 | 公共艺术 | 理科 | 5 |
河南 | 音乐学 | 理科 | 5 |
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综合改革 | 6 |
河北 | 视觉传达设计 | 综合改革 | 6 |
湖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历史 | 6 |
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数据整理自院校公开数据,仅供个人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