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名称 | 专业类型 | 招生科类 | 甘肃 | 地方优师计划 | 山西 | 河南 | 陕西 |
美术学 | 师范 | 不分文理 | 39 | 6 | |||
美术学 | 师范 | 艺术/文 | 6 | 6 | |||
美术学 | 师范 | 艺术/理 | 3 | ||||
绘画 | 非师范 | 不分文理 | 15 | 7 | |||
绘画 | 非师范 | 艺术/文 | 8 |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非师范 | 不分文理 | 90 | ||||
音乐学(声乐) | 师范 | 不分文理 | 27 | 8 | |||
音乐学(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 师范 | 不分文理 | 13 | 7 | |||
音乐学(理论作曲) | 师范 | 不分文理 | 5 | ||||
音乐表演(声乐) | 非师范 | 不分文理 | 30 | ||||
音乐表演(器乐,区分乐器种类) | 非师范 | 不分文理 | 20 | ||||
舞蹈学 | 非师范 | 不分文理 | 30 |
说明
1.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2.音乐学(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不招小号、古琴;
3.音乐表演(器乐)区分乐器种类,其中计划招生二胡2个,板胡2个,古筝4个,竹笛4个,琵琶3个,中阮2个,扬琴3个,学校将按照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
4.地方优师计划,招生批次为本科提前批特殊类,面向全省考生择优录取,所有计划的具体定向就业安排方案可直接咨询学校。定向到以下市(州)就业:,音乐学(声乐)8人(白银市1人,天水市1人,陇南市2人,平凉市2人,临夏州2人),音乐学(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不招小号、古琴)7人(白银市1人,天水市2人,陇南市1人,平凉市1人,临夏州2人)。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专业课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统考 (联考)成绩。 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2.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排序原则和录取规则录取。
3.该专业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70%,文化课占 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2)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30%,文化课占 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普通文理专业招生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培养。
5.如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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