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执行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按生源省份相应类别投档规则计算公式执行。
2、书法学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要求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生源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成绩:河北省考生采用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数据整理自院校公开数据,仅供个人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