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专业名称 | 河北 |
美术统考 | 环境设计 | 25 |
美术统考 | 美术学 | 75 |
美术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25 |
美术统考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舞蹈统考 | 舞蹈表演 | 30 |
舞蹈统考 | 舞蹈学 | 30 |
器乐统考 | 音乐学 | 30 |
声乐统考 | 音乐学 | 60 |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专业,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成绩,执行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数据整理自院校公开数据,仅供个人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