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它包含了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院校专业报考时,一定要仔细查阅院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要点内容,因为它可以帮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
高校招生章程预计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陆续发布,在此之前,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下面小编整理了招生章程查看要点以及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供大家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查看要点参考:
院校基本信息:了解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学历层次等信息。这对于了解学校的背景和实力很有帮助。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这些信息对于考生了解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学费情况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录取规则:录取规则中通常包含院校录取批次、调档比例、选科要求、调剂方式、各类型考生录取标准、照顾政策等相关介绍,是考生需要重点查阅的部分。
其他相关要求:外语语种要求、身高要求、体检要求、男女比例等,有些院校专业有特殊录取要求,这些都会在招生章程中有所介绍。
>>>2024高考生参考: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以下内容为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整理自汉江师范学院招生网。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518;法人代表:肖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本部位于十堰市城区,另有丹江口校区。校本部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本科学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学生在丹江口校区就读,师资互通,资源共享。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九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高校招生计划投放政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新生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汉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hjnu.edu.cn/)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资格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类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书法学专业(梯度志愿)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5+体育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投档时生源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录取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捐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第二十四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按规定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考生和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六条学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通讯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
传真:0719-884611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19-8846011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hj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h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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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汉江师范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武当山下、汉水之滨、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的车城—十堰市。其前身是创立于1904年的湖北郧阳府师范学堂,新中国成立后,历经郧阳师范学校、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郧阳师范专科学校、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汉江师......【点击进入:汉江师范学院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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