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它包含了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院校专业报考时,一定要仔细查阅院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要点内容,因为它可以帮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
高校招生章程预计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陆续发布,在此之前,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下面小编整理了招生章程查看要点以及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供大家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查看要点参考:
院校基本信息:了解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学历层次等信息。这对于了解学校的背景和实力很有帮助。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这些信息对于考生了解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学费情况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录取规则:录取规则中通常包含院校录取批次、调档比例、选科要求、调剂方式、各类型考生录取标准、照顾政策等相关介绍,是考生需要重点查阅的部分。
其他相关要求:外语语种要求、身高要求、体检要求、男女比例等,有些院校专业有特殊录取要求,这些都会在招生章程中有所介绍。
>>>2024高考生参考: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以下内容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整理自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网。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生源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官方指定媒体及专设栏目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依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
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其省(市、区)的规定录取。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及入学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告知,联系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1)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3)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E-mail:qeczsb@163.com
学校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zs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想了解更多高校招生简章信息,请查询: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汇总专题(含全国各院校历年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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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2007年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院设在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是一个拥有60多年建设历史的完整校园,条件完备,文化底蕴深厚,可以满足10000多名学生就读,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109.87余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在2006年山东省教......【点击进入: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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