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高低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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