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本科(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计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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