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时下,2024年高考、艺术统考正在报名。据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仅有山东、青海省未公布2024年高考报名相关信息,19个省份公布2024艺术统考时间。详情如下:

北 京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

艺术类准考证发放(或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艺术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成绩发布时间:2024年1月8日

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23年10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3〕14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

网址:www.bjeea.cn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网址:www.bjeea.cn

本阶段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口进京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已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报名单位或区高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之后,到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应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因考生未及时报告信息变更情况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还须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专科)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中选定2门,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不参加本科录取只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不报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若只参加“高职自主招生”,请选择“单考”考试类型并选定“不参加公共文化课考试”。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取听说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3月进行。其他外语语种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6月8日进行。

(三)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9年及以前的会考成绩须不低于C等级,京外高中就读考生须通过北京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考。拟选报科目未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报名参加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至6日向高考报名单位申请补报或调整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四)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部分考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考试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生可在上述7个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各科类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同一科类内的不同专业方向可以兼报(音乐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表(导)演类考生可以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对具有其他专业特长及潜质、确需兼报不同艺术科类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4日17时前向报名单位提交申请,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后方可兼报。

(六)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七)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的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九)考生体检将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十)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缴纳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高校退还。

附件1:报名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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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考试安排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注:上述各项考试安排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河 北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09时至11月13日17时。

美术与设计类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14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1月26日14时至12月2日。

音乐类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或通过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s://cw.hueb.edu.cn)登录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缴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舞蹈类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缴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起开始测试。

服装表演方向: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houfei.hebust.edu.cn/login.aspx)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1月24日。

播音与主持类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每天9时-18时),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zsxxw.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

书法类

缴费时间及办法:

2023年12月3日至12月9日,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

下载准考证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

艺术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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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

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

河 南

艺术类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

非艺术类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23日17:00

高考报名网址: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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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待公布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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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高考报名网址: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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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4日至20日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至25日

艺术体育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

其他类别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高考报名网址: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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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7日。每天开放时段:早7点到晚11点。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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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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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艺术统考时间: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12月。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向上滑动查看)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贵州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户籍不在我省但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

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地为贵州省)的外国侨民。

(四)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考,除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

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六)报考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七)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少年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八)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1月8日和6月8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考生可以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英语听力考试。

(九)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意愿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十)具有贵州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在或拟在外省(市、自治区)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的人员。

(十二)考生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户籍信息,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有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凡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三、报名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本人申请,经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三)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依据户籍或居住证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依据学籍、实际就读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考生,可以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五)香港及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外国侨民到就读中学或居住地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省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侨民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2024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1〕8号)执行。

(八)报名时应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2〕484号)执行。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国家统考+选择性考试(或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32.5元/每科。1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30元/人。英语口语测试(含少数民族口语测试)40元/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100元/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第一年,备受社会关注,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周到服务。各地要成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报名点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地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各类考生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对所有报考考生学籍号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各类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公示工作。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高考网上报名技术准备和人员保障工作。一是要重视并加强信息技术队伍的建设,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组织所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应用软件的培训,严格执行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二是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组织好技术力量对本辖区高考报名点(学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进行测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要及时升级或重新配置。三是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前的模拟演练工作,要在高考报名前,认真组织各报名点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软件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演练。

(四)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各报名点必须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要对所有考生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现场摄像,并核对考生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考生相片规范、清晰和准确。要指导考生认真准确填报学籍号,残疾考生必须填写残疾证号。

(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及时发送高考成绩和录取期间有关信息,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没有手机的考生要填写在录取期间最便于联系到本人的其他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对已填写的手机号码,在录取结束前,建议考生及家长不停机,不换号码。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广大考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六)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含电子相片)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明确专人保管报名信息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安全无误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

(七)做好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执行。

(八)做好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填写《贵州省2024年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附件:

1.贵州省2024年高考考生号编码规则.docx

2.贵州省高考市(州)、县(市、区)代号编码.docx

3.贵州省高考报名电子摄像技术规范.docx

4.贵州省2024年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网址:

http://zsksy.guizhou.gov.cn/tzgg/202310/t20231031_82901513.html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贵州省2024年高考报名操作步骤

(向上滑动查看)

一、考生完成实名认证

1.登录“贵州招考”APP(通过各报名点获取安装包),输入身份证号登录,需先在报名点采集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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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后点击“开始实人核身”,刷脸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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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登录密码后在电脑端登录账号填写报名信息

二、考生报名信息填报

1登录

考生用户打开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并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的访问地址http://gkks.eaagz.org.cn,进入登录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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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切换登录界面,在登录页面中选择“密码登录”任意一种进行登录。

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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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高考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考生web完善基本信息。

第一步: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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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审核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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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纳高考考试

报名申请通过审核后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缴纳高考考试费】报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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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写艺术统考报名

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填写艺术统考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后点击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扫码缴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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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写体育统考报名

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填写体育统考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后点击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扫码缴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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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英语口试考试报名

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英语口试考试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后点击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扫码缴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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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英语第一次听力考试报名

访问考生web端【我的高考报名】-【英语第一次听力考试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考信息后点击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报名,收费方式为线下收取。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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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5-15日,逾期不再办理集中报名手续。

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4日

艺术类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天 津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9时至11月7日17时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2日17时

艺术类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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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上 海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20日

高考报名网址: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高考网上付费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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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宁 夏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5日

高考报名网址:

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5日

艺术类考生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3日前完成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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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吉 林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5日-10日(每天9:00时—16:30时)

高考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2日-13日(每天9:00时—16:30时)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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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黑 龙 江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20日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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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辽 宁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和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网上报名网址: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

艺术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十六

广 东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10日

高考确认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10日

高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请受理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高考报名网址:

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高考体检时间

高考报名后至2024年2月23日

艺术统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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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广 西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17:30

高考补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8日17:30

高考网上报名网址: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

艺术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十八

海 南

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日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1日

网上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7:30

艺术统考时间:

暂时未公布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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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D类、E类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的有关规定,受报考批次限制的“异地高考”考生,经本人申请,我省可协调回流出地报考。

(三)2024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分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残疾考生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应于以上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1日,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进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各项考试费用的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4日17:30。

三、报名地点

(一)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

(二)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三)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申请报名。

(五)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本人持报名须提交的材料、申请加分材料、申请优先录取材料和申请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材料(详见附件1-4)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检查,并领取报考卡。

(二)现场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生等到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近照。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照片已在建立高中学考考籍时采集,无须再采集。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上的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要求,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卡,其卡号、密码、验证码、数字签名私钥和个人二维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报考卡信息等造成个人报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开、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考试科类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艺术校考)。音乐类、表(导)演类考生,还须选择专业方向,音乐类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备考曲目。具体以我省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准。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在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等四种泳姿项目中选择一种)。仅报名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选择“体育单招”选项。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统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另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另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此外,报名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考试局发布的通知为准)登录我省高考报名系统缴纳体育单招文化课统一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减免考试费: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报名结束后市县招生办将审核确认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核实后备案。

(六)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点(招生办或学校)打印《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并签名承诺本人网上所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资格审查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继续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县要成立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学籍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纪检监察、招生考试等部门以及各有关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审查工作小组,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7号)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做好在本市县就读及报名的所有考生的各学段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的审查。

(二)户籍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户口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6号)要求,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落户或居住在本市县的考生和监护人等有关情况的审查。负责将户口在本市县的考生及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名册、考生提交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市县居住的异地高考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有关户口、居住信息名册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分类汇总,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

(三)加分等资格审查

加分资格的申请及审查工作,按照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推进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琼教规〔2021〕8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市县教育局在2024年1月10日前,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加分、优先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等有关材料,分类整理造册,移交本市县各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材料移交前,市县教育局需完成考生学籍及就读情况审核);按照规定时间将有关部门初审的材料汇总报送省考试局,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名单。省考试局要及时将市县提交的有关材料分类整理汇总送交给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审查确认。2024年4月1日后,将在省考试局网站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审查结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其他材料审查

1.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依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文件精神,会同残联部门、医院对残疾考生提交的合理便利材料进行初审,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及初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考试局。

2.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及海南医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专科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结合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六)审查结论

各市县招生办要根据有关部门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和就读情况、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和缴纳社保等材料的审查意见,依据报名条件,在2024年3月31日前对考生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并分类造册报经市县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县招生办主任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审查意见。2024年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资格受限和“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应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

六、资格公示

各市县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按要求翔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要认真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特殊类型招生报考资格、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以及“异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试局、市县教育局、高中毕业学校(含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宣传栏公告等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同班同学”名单及班级同学电子相片,加盖公章后,在考生所在学校和班级张榜公示,其余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电子相片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报名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6个学期的就读班级、审核结论及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等,并在学校内和报名点设立举报箱。考生相片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相片、报考卡号、姓名、性别、相片采集人及市县招生办举报电话等。享受加分、不限报和优先录取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民族、享受加分项目、法定监护人姓名、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市县招生办和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必须保留至2024年8月底,省考试局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七、考生体检

高考体检工作是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的体检结论是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须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或复检的结论不予承认。我省高考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2月28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确定。

各市县要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卫健委、招生办、体检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2号)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本市县的体检工作。高考体检工作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各市县在体检中遇到有关体检标准、技术性、业务类问题的指导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进行终检裁决。

各市县教育局要组织对体检、复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在2024年4月15日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2024年4月30日前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终检。2024年6月20日前,我省将组织体检不合格考生再次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前须签订承诺书,如体检结论仍为不合格,则不给予投档。

八、考生档案

考生的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

(一)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

1.考生电子档案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享受加分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和考生的诚信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2.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考生负责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报名点(市县招生办或学校)负责采集考生的电子相片;体检医院采集考生的体检信息;省考试局负责采集考生的成绩信息、享受加分信息和考生的诚信信息,并汇总考生的各类信息,组建考生的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确认。考生的报名信息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信息由本人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确认;体检信息由体检医院采集并确认;享受加分信息由省考试局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确认。

4.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省考试局和各市县招生办要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修改。考生的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仅提供给高等学校,未经省考试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考生纸质档案的建立

1.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

(1)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登记表;④综合素质评价综合信息表(根据5个学期素质评价生成的综合评价表);⑤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表(应届生提交);⑥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⑦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2)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④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报考登记表;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有关的学籍材料;⑥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⑦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表;⑧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3)省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纸质档案的内容为:①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表;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材料(学籍材料内容与本省普通高中的应往届考生和“中职生”规定的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考生本人在高中阶段德、智、体诸方面情况的材料);④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⑤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表;⑥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体检信息表。

2.考生纸质档案的组建、保管及要求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就读学校负责组建和保管;其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负责组建和保管。档案材料要内容齐全、完整,无错漏。考生的纸质档案应在高考录取前建立。所有考生的档案袋均需在袋口处粘贴《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档案密封条》,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加盖骑缝印章。

(2)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认真履行档案移交手续。未被录取或录取后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档案,由档案保管单位统一保管。

(3)考生纸质档案的移交。考生的纸质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并在入学报到时自行携带和移交给被录取的学校。考生领到本人的纸质档案后应妥善保管,严禁擅自启封。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因擅自启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做好招生考试的前提基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县实际,制订本市县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深入梳理总结往年存在问题,认真完善工作机制,抓实抓好报名组织工作。要加强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服务保障。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各市县招生办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异地高考考生、残疾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报名办法、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以及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赢得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三)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整治。各市县教育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和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和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转学相关规定,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空挂学籍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学籍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检查,利用学籍、考籍等数据信息关联比对报名信息、深入学校和班级排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查实外省户口迁入专项审查工作,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迁入的户籍,一律严肃处理。严密防范和打击违规获取我省学籍、户籍和高考报考资格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市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是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违规迁移的户籍学籍、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2.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申请加分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3.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申请优先录取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4.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报考资格申报及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5.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附件下载网址:

http://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310/t20231031_3519139.html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0日

十九

安 徽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

高考缴费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7:00

艺术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二十

福 建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30日

高考报名网址: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

艺术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二十一

湖 南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

高考报名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9日

艺术统考时间:

2023年12月2日陆续开始,具体时间待公布。

二十二

湖 北

领取报名卡时间:

2023年11月1日-7日;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10日,全国统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8日-18日,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

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1月16日前完成;

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

艺术类统考时间: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湖北省2024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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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普通高考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专项招生(包括一村多名大学生招生、五年制高职转段和行业单招等,以下简称高职专项招生),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所有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 我省家庭户籍考生

(1)具有我省家庭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

(2)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满一年;不满一年的,应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往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 我省集体户籍考生

高考报名前户籍在我省登记须满两年,同时应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我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往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3.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我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 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我省长期居住、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5. 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我省定居、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少年班考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材料

(一)我省户籍应届考生。我省户籍我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我省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我省户籍往届考生。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三)随迁子女考生。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学籍所在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包括:我省居住地截止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税纳税凭证,个体经营者可以是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及档案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四)我省户籍同等学力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档案资料报名。同等学力证明须由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五)港澳台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六)外国侨民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七)少年班考生。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八)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中职阶段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21年五年制高职录取名册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中职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

四、报名地点

(一)我省户籍考生

1.我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学籍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2.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若是跨市(州)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考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3.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转段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学历)考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随迁子女考生。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港澳台及外国侨民考生。港澳台及外国侨民考生。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往届生在居住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考试类型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

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可申请全国统考报名号;在技能高考专业涵盖范围内的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申请全国统考报名号,也可以申请技能高考报名号,但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在技能高考专业涵盖范围内的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申请高职单招报名号。

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转段专项招生。

(二)报考科类

全国统考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少年班)以及考生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设普通类(首选历史)“11”、普通类(首选物理)“15”、艺术类(首选历史)“13”、艺术类(首选物理)“17”、体育类(首选历史)“14”、体育类(首选物理)“18”和少年班(首选物理)“10”七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技能高考分为:汽车维修类、学前教育专业、财经类、护理专业、建筑技术类、农学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电气电子类、机械类10个专业类别。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中任选一个语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1+2”,“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历史、物理两科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2科。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技能高考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满分为700分。其中技能考试满分为490分,文化考试满分为210分。

六、报名方式、流程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其他类型考生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1.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点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我省户籍我省学籍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应届生、我省户籍往届生、随迁子女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2.领取报名卡。考生在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领取报名卡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7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拟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申请报名号。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执行。

3.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gkbm.hb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10日,全国统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8日-18日,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3)网上报名要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并签订《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在填报信息时须同时选择拟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

在考生填写完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后,系统自动与网报系统中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学籍比对未通过的,提示考生联系学籍管理部门解决学籍问题,同时会提醒教育考试机构人员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再次审核。

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中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成功提交后,还须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并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1月16日前完成;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1)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2)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同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还须采集本人虹膜信息;(3)报名点打印考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4)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须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高考报名须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4年高考结束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补办。

(二)考生网报时须认真阅读《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点击同意即视同知悉、了解并承诺遵守高考相关规定。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全省统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相应全省统考类别外,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组考院校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专业考试费。

(四)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对报名点打印的《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本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类、外语语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艺术类统考科类及方向等信息错误,并由此影响考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在报名前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更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考试、录取。

附件:

1.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2.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流程图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hbea.edu.cn/html/2023-10/13804.html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20日

二十三

山 西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5日8:00—10日18:00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2日8:00—16日18:00

艺术类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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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消防救援人员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5日8:00—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返。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2日8:00—16日18:00。

(六)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艺术(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专业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其他艺术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及戏曲类)考试测试费按照组考院校要求缴纳。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12日-16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19日—21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七)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八)报名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及艺术、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2.自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分七大类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其中音乐类下设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

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或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3.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4.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5.报考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8.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2)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3)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考生。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4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由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7)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8)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9)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九)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工作。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站)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规定、报名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3.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4.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报名点(站)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精神。要选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要做到:(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3)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4)严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名;(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5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重点核实:(1)户籍、学籍、学历、学力、民族;(2)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3)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4)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公安部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招办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即面向原中央确定的我省3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县以及22个省级脱贫县(17个省定脱贫县、5个插花脱贫县)、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5.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考生姓名等关键信息在高校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以免影响考生入学注册。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7.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须对已报名考生,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如报名点(站))、一定时限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防范工作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并认定,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8.服务考生。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的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优化服务,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真心实意为考生报名考试提供服务。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三、体检

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确认。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

体检工作在2024年3月30日前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教育部如对高考报名工作有新的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四

江 西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9:00-7日17:00

高考补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6—29日

报考艺术类专业修改时间:

2023年11月15-17日

报考体育类专业修改时间:

2024年1月29-31日

文化选考科目修改时间:

2024年4月1-3日

艺术类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二十五

江 苏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4日

信息确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7日17时

艺术统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7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艺术类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二十六

内 蒙 古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

艺术类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二十七

陕 西

高考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7日

高考报名网址: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

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7日

确认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前

艺术类统考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7日

艺术类统考报名网址: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

艺术类统考时间:

多省2024艺术统考、高考正在报名!19省艺术统考时间公布

艺术类统考成绩公布时间:

2024年1月底

二十八

甘 肃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

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艺术类统考时间:

暂时公布

二十九

青 海

高考、艺术统考报考相关信息暂未公布。

三十

新 疆

艺术类考生11月25日网上报名截止;

其他考生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艺术类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三十一

西 藏

网上填报信息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

社会考生网上预报名注册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10日

网上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2日至12月1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0日

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和专业省级统考缴费,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艺术统考时间:

暂未公布

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4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向上滑动查看)

各地(市)教育局、格办,西藏民族大学,拉萨中学、西藏军区拉萨八一校、各区外西藏中职班:

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日进行。为做好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招生类型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藏教厅〔2020〕32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考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区内世居两代(含)以上少数民族户籍在藏的。

(2)我区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我区干部、职工指在西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干部或职工,含援藏干部、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或职工、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或职工。

(3)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2021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含3年,具有高一至高三完整学籍)以上、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含3年,高一至高三6个学期)以上。

(4)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其他考生。

(5)三年来,经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属实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定居我区的外国侨民申请报名参加高考,须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高校对口高职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对口高职),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五)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办法

(一)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社会考生网上预报名注册时间为11月4日至10日,指非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或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下同)。

网上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12日至12月1日(审核期间,考生可按审核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报考资料)。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12月10日(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且进行了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方可缴费)。

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和专业省级统考缴费,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交验报考材料扫描件: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之后)、户口簿(本、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以下简称报考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3款的考生另须交验实际就读证明。

考生上传报考材料必须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如因上传材料图像模糊、大量留白空间、大小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准考证打印、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和区外西藏中职班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学校须先认领学籍,生成考生号后进行报名,报名信息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报考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和信息确认。

部队生源考生安排在2024年3月份统一报名,不参加本次报名,由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驻藏空军等有关部门统一审核考生资格、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考生自行通过网上报名,报名信息由本人网上填报,并按规定时间交验报考材料、完成信息确认和缴费。

(四)2024年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格尔木办事处、成都设立考区。

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在西藏民族大学或成都考区参加考试(成都考区不设民族试卷类考试),须在网上报名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须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招生办)审批。

(五)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外语科目仅在拉萨、西藏民族大学考区设置考点;符合借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西藏民族大学考区,不符合借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拉萨考区。

(六)艺术类考生须在系统中选择报考对应的艺术类别,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表(导)演类等六类为省级统考,戏曲类为省际联考,考生仅能选择以上7个类别其中1种,不允许跨类报考。体育类考生须在系统中选择“体育加试”。

(七)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应试卷种分为统考试卷、民族试卷两种类型。统考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共4科;民族试卷考试科目为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共5科。选择民族试卷类型的,其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

(八)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并签订《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后上传。报名信息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下载打印《202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并逐项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基本信息、简历信息、户籍及监护人信息、照顾政策、面试加试申请等各项报名信息,其中“面试加试申请”中勾选内容将是后续参加各类面试加试的前提,考生若因自身原因未勾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核对无误后,社会考生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在校生由班主任和考生共同签字确认,并扫描上传,上传成功即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进行网上信息最终确认,一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再更改。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如报名期间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应及时联系报考点申请更正,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九)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在网上确认信息之后,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不得修改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等关键信息,报名确认后修改关键信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以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没有手机的考生要填写在录取期间最便于联系到本人的其他联系人的手机号码,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是招生录取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重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确保畅通,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得随意停用、注销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联系而受影响。如因无法联系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一)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等,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考区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30元,考务费每科16元,借考费180元,外语口试费20元,体育加试费40元,艺术类统考费每科10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的,视作自愿放弃报名。2024年起不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收取文具费,考生自备文具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其在藏工作经历等。各地(市)要切实加强与招生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狠抓落实,强化户籍、学籍管理,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真实可信;各级招委会将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严防违规报名、“高考移民”等事件的发生,确保高考报名顺利进行,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高考报名前学籍主管部门要全面、准确地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学籍基本信息。

(三)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考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门负责审定,考生学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定,考生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由高中阶段学校负责审定(须提供班主任、教务主任、学校主要领导审签证明)。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大学保卫处负责审定,学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教育科、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审定。考生法定监护人在藏工作经历由其所在单位政工人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报县级及以上政工人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定。破产企业、兼并企业由行业主管单位的政工人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定。部队生源考生、驻藏部队干部、职工子女报考资格按管理权限分别由西藏军区政治部、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驻藏空军政治部等部门负责审定。部队改制的参照执行。

(四)考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准,其中养子女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为准,继子女必须提供继父母的婚姻证明;自治区招生办将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逐一核查,对弄虚作假、非法获取我区高考报名资格的“高考移民”进行重点打击。考生户籍随非直系亲属或考生本人为户主的,报名时须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藏工作经历和考生户籍变更情况证明,证明材料分别由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政工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和所属地公安机关出具。

(五)户籍从外省(市、区)迁入我区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学籍审查时间以各校2021年秋季开学转入时间起至毕业为准;实际就读审查时间以各校2021年秋季开学起至高考前1周为准。

(六)经资格审查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含享受照顾加分、实际就读等)须在考生所在就读班级、学校、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三级公示。经公示无疑的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汇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并公示。

(七)考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报考材料清晰可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依策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成立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各报名点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点)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招办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市)要构建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和立体化的招生宣传,及时发布有关要求,细化工作流程,畅通咨询渠道,在报名过程中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及时解决考生和家长遇到的问题,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完成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切勿激化矛盾。要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强化对资格审核人员的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做到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严格按照我区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要求加强考生信息审查工作,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区内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高考报名信息采集质量。

(三)规范资格审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出具虚假报名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买卖户籍学籍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后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我区将在2024年3月开展一次高考补报名工作,请未能及时上传材料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在补报名期间须完成全部报名、确认和缴费工作。2025年起我区高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二)为便于广大考生提前知悉我区高考报名及照顾加分涉及的相关内容,特在本通知后附《高考报名各类表格示例》,仅供考生参考,实际以报名系统中生成包含考生具体信息的表格为准。

(三)教育部及我区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四)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及“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有关工作安排和各类招考信息。

(五)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拉萨市考试中心

0891-6375594

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2-8832767

山南市教育局招生办

0893-7820599

林芝市教育考试中心

0894-5822294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0895-4821068

那曲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6-3924570

阿里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897-2821232

西格办招生办

0979-8482943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

029-33755799

(六)未尽事宜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准。

(七)本通知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社会考生报名流程.docx

2:高考报名各类表格示例.pdf

附件下载网址:

http://zsks.edu.xizang.gov.cn/71/74/5351.html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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