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设计学专业大类进行录取。设计学类、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教育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50%+艺术类统考成绩×50%)。艺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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