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它包含了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院校专业报考时,一定要仔细查阅院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要点内容,因为它可以帮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
高校招生章程预计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陆续发布,在此之前,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下面小编整理了招生章程查看要点以及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供大家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查看要点参考:
院校基本信息:了解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学历层次等信息。这对于了解学校的背景和实力很有帮助。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这些信息对于考生了解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学费情况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录取规则:录取规则中通常包含院校录取批次、调档比例、选科要求、调剂方式、各类型考生录取标准、照顾政策等相关介绍,是考生需要重点查阅的部分。
其他相关要求:外语语种要求、身高要求、体检要求、男女比例等,有些院校专业有特殊录取要求,这些都会在招生章程中有所介绍。
>>>2024高考生参考: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以下内容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整理自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0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与创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学前教育(高本贯通)、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美术教育、美术教育(高本贯通)、小学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艺术设计、现代物业管理、休闲体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钢琴调律、书画艺术、社区管理与服务。
学前教育(高本贯通):我校与绥化学院学前教育(本科)对接,学生贯通培养入学后,前三年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经转段考核合格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日常教学和学籍管理。
美术教育(高本贯通):我校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美术学专业(本科)对接,学生贯通培养入学后,前三年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经转段考核合格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住宿及教学场地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投档(按照志愿顺序),由院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设计、钢琴调律、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书画艺术录取规则为:参加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按投档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学费标准为6000—7000元/年,并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453—6523508(传真)、0453—6559107、0453—6559108、0453—6559109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hljys.cn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邮政编码:157011
电子邮箱:hyzzsjy@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想了解更多高校招生简章信息,请查询: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汇总专题(含全国各院校历年招生章程);
>>>2024年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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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在宁古塔(现宁安市)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3年的办学历史。1990年以后,牡丹江师范学校、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三所学校合并,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高等学......【点击进入: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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