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9日更新)
省份 | 科类 | 专业 | 计划数 | 录取线 |
吉林 | 艺术理工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
吉林 | 艺术文史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
河南 | 艺术文史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
辽宁 | 艺术物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1 | 534.3 |
辽宁 | 艺术历史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525.1 |
北京 | 综合改革 | 视觉传达设计 | 8 | 574 |
河北 | 不分科目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603.85 |
山西 | 不分文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
内蒙古 | 不分文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
山东 | 综合改革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619.3 |
湖南 | 不分科目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录取原则:
(一)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政治思想品德、体检合格,外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含)以上。
(三)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