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舞蹈学投档规则
凡报考使用省级统考舞蹈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批次最低控制线,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根据《长沙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如需学校确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舞蹈学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
云南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音乐学
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文化满分:772分
专业满分:300分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湖北省投档规则
音乐学、美术类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四川省投档规则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文化成绩总分(按文科、理科分别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美术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广东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音乐学
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江西省投档规则
音乐学
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美术类
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像与制作
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河南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音乐学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像与制作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艺术本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1-12)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各院校。
根据《长沙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四章第14条,如需我校确定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舞蹈学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浙江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音乐学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
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安徽省投档规则
播音主持艺术(模块一)、广播电视编导(模块二)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700,(保留两位小数)。
美术类(模块七)、音乐学(模块八)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300,(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艺术(模块一)满分300
广播电视编导(模块二)满分300
音乐学(模块八)满分210
美术类(模块七)满分375
文化满分750
该批次实行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重庆投档规则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x300x30%+专业成绩x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分类别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同分排序规则: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海南投档规则
美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河北投档规则
美术类、舞蹈学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舞蹈类满分为200分。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广西投档规则
艺术类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4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6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
艺术类按美术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专业类别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专业类别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
对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类别艺术统考成绩排序,相应专业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总分—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排在前面的考生为高位次考生,排在后面的考生为低位次考生,以此类推。
福建投档规则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60%。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40%。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贵州投档规则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甘肃省投档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美术类(类别一)
美术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x300x30%+专业课总分x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广播电视编导(类别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x300x70%+专业课总分x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别三)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总分。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辽宁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
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陕西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江苏省投档规则
美术类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x0.6+(专业分÷专业满分)x0.4〕x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美术类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满分为7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x0.6+(专业分÷专业满分)x0.4〕x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00分,文化满分为750分。
音乐类
投档分为专业分。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