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本校与云南师范大学联合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进档考生,按照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