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本科,四年制,文理兼招,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初步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能够在科研部门、教育机构、机关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或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

主干学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学校、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咨询及管理工作;可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与培训工作;可在公安、检察院、法院、部队、监狱、劳教等部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培 训、心理咨询等工作;可在医疗、卫生、体育、文化艺术、社区等社会服务机构从事公共管理、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开发与组织等工作;可在各种商业机构及公司从事管理、营销、广告策划等工作。


来源: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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