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录取最低排名/总分 | 录取规则 |
表演(话剧影视表演) | 31 |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录取。 |
曲艺(相声创作表演) | 31 |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 | 24 | |
音乐剧 | 49 | |
表演(京剧表演) | 分行当 | |
表演(京剧音乐伴奏) | 分器乐 | |
表演(歌剧表演) | 38 | |
表演(舞剧表演) | 男生36、女生19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 18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 | 27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 | 23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 | 29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造型体现) | 23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演艺影像设计) | 21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 | 21 | |
录音艺术(演艺声音设计) | 53 | |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 | 27 | |
录音艺术(电影声音设计与制作) | 2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 36 |
录取规则: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报考中央戏剧学院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缺一不可。
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京剧表演招考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
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招考方向)、曲艺专业(相声创作表演招考方向)、音乐剧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2.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剧表演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电影导演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演艺声音设计、电影声音设计与制作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如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结果低于生源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分数线执行。
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