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校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本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综合排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时,则依次按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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