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开办艺术类专业的艺术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背景和深厚的办学基础,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特色名校的资源优势,坚持特色办学,在与其它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中,逐步形成与国内同类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体系,积累了丰富的艺术教育经验。
为推动美育教育,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选拔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类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说明: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办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本科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
五、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8800元,按年度结算。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最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新生入学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顶替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4.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s.sd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