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区、市)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所在省对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达线,按照文化课由高到低录取。若录取规则与所招生省份冲突,按照该省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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