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 其他省市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